石正丽、高福联名发文怼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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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月11日晚,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的冠状病毒研究小组(CSG)在医学类预印本发布平台发表最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命名的论文手稿,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是SARS的姊妹病毒,将新冠病毒“2019-nCoV”正式命名为“SARS-CoV-2”。

2月18日,中科院武汉病毒所研究员石正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复旦大学教授姜世勃等人在柳叶刀官网发表题为《A distinct name is needed for the new coronavirus(新冠病毒需要一个不同的命名)》的文章,文章指出,新冠病毒可能会演变成一种低致病性但高传染性的冠状病毒,这种病毒可能每年冬天都会复发,就像引起季节性流感的病毒一样,因此建议将新冠病毒命名为人类冠状病毒2019(HCoV-19),与SARS-CoV区别开来,并与世卫组织对疾病的命名COVID-19保持一致。

石正丽、高福等人在柳叶刀发表的最新文章表示,SARS是一种疾病的名称,如果将新冠病毒命名为SARS-CoV-2,就是在暗示它会导致SARS或相似疾病,尤其是对普通公民甚至一些病毒知识不多的科学家来说无法区分二者区别。并且,新名称也与疾病名称COVID-19不一致。

他们强调,新冠病毒是一种自然产生的病毒,从基因序列来看,不同于所有其他类似SARS或SARS相关冠状病毒。在生物学、流行病学和临床特征方面与SARS-CoV截然不同。因此,将2019-nCoV命名为SARS-CoV-2确实具有误导性。对于这种引起国际关注的流行病毒,它应该拥有自己的独特名称。

同时,他们表示,新冠肺炎疫情仍在不断发展,一些专家预测新冠病毒可能演变成低致病性、高传播性的冠状病毒,这种冠状病毒可能像流感病毒一样在每个冬季复发。如果是这种情况,SARS-CoV-2名称可能会对社会稳定和病毒流行的国家(甚至全世界)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人们对SARS再次流行感到恐慌。旅行者和投资者可不愿意到访有流行病甚至是非典的国家。此外,人们可能还认为,与SARS一样,一旦当前疫情结束,新冠病毒也不会重新出现。因此,人们可能会失去警觉,没有做好在不久的将来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准备。

因此,为避免误导和混淆,一批中国病毒学家建议将SARS-CoV-2改名为人类冠状病毒2019(HCoV-19)。这个名字可以将新冠病毒与SARS病毒区别开来,并与世卫组织对疾病的命名COVID-19保持一致。

2002年到2003年暴发的SARS给世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甚至到了“谈SARS色变”的程度。新型冠状病毒出现以来,就跟SARS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疫情未明朗时,有8名医生被训诫,到2月9日湖北发布会上,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组专家陈焕春院士“口误”称“新型冠状病毒属于SARS冠状病毒”,很多人一直在疑惑,引发几万人感染的病毒,到底是不是SARS病毒?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将新冠病毒命名为“SARS-CoV-2”(字面来看,就是SARS冠状病毒2型),更加深了这种疑惑。

释疑1

新冠肺炎是不是SARS?

SARS是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的简称,2002年到2003年SARS暴发,大部分人的表现是急性肺炎。科学家研究发现,引发SARS的病毒是一种冠状病毒(coronavirus),因此命名为SARS-CoV。

2月11日,世卫组织(WHO)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正式命名为“COVID-19”。总干事谭德塞解释,这个短语代表了2019年冠状病毒病,其中CO代表Corona(冠状物),VI代表Virus(病毒),D代表Disease(疾病)。“这(COVID-19的命名)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标准格式,可用于将来的任何冠状病毒引发的疾病。”

谭德塞表示,拥有正式的疾病名称很重要,可以防止人们使用其他可能不准确或“污名化”的名称。疾病的命名不应涉及地理位置、动物、个人或群体的名称,同时要明显与疾病有关。(记者注:与之相比,2012年在沙特阿拉伯发现的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的命名,就被认为有明显的地域歧视。)

所以,疾病命名已经明确显示,新冠肺炎(COVID-19)和SARS不是一种疾病。

虽然两种病毒都引发肺炎,但随着研究深入,二者在病征上也出现了一些差别。中疾控最新论文显示,早期病例表明,新冠病毒可能不如SARS-CoV和MERS-CoV严重,但是,新冠病毒比SARS-CoV和MERS-CoV更具传染性。

数据显示,新冠肺炎的易感人群年龄偏大,中央指导组医疗救治组专家、北京朝阳医院副院长童朝晖在湖北2月13日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通过前一段一线救治,发现新冠肺炎患者出现严重的呼吸衰竭。和非典相比,这次呼吸衰竭病情进展更快,患者心脏受到的攻击更厉害,救治起来的难度要大。钟南山院士2月18日称,遗体解剖来看,新冠肺炎患者肺的表现和SARS有点不一样,“并不像我们想象的严重纤维化,看起来有一部分肺泡还存在,但是炎症很厉害,有大量黏液。”

冠状病毒研究小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命名的论文全文也提出,与 SARS-CoV 相比,SARS-CoV-2的名称并非源自 SARS 这种疾病的名称,并且,绝不应该用它来预先定义由它引发的疾病名称,新冠病毒引发的疾病名称将由WHO 决定(记者注:已经确定为COVID-19)。目前新冠病毒有限的流行病学和临床数据显示,该病毒和 SARS病毒的疾病谱、传播方式可能有所不同,用于确认新冠病毒感染的诊断方法与 SARS的诊断方法也不相同。

作为论文预印本网站,BioRxiv官网也有提示,最近收到了许多关于冠状病毒2019-nCoV的新论文,这些是初步报告,尚未经过同行评审。

释疑2

新冠病毒和SARS病毒是什么关系?

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组专家陈焕春在“口误”后解释,新型冠状病毒属于SARS相关冠状病毒。

据中疾控官网介绍,冠状病毒是一大类病毒,分为四个属:α、β、γ、δ,β属冠状病毒又可分为四个独立的亚群A、B、C和D群。其中,可感染人的冠状病毒,除本次在武汉引起病毒性肺炎疫情的新的冠状病毒外,还有6种,包括SARS病毒和MERS病毒。

在这些感染人的冠状病毒中,新冠病毒与SARS病毒关系最近。《柳叶刀》1月30日发表的两篇关于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研究论文显示,从遗传学角度来说,2019-nCoV与人类SARS病毒(基因序列相似性约为79%)和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病毒(基因序列相似性约为50%)相差较大。

两种病毒关系有多近?冠状病毒研究小组对这篇关于新型冠状病毒命名的论文做了个比喻,具有特定基因组序列的SARS-CoV-Urbani(记者注:这是美国早前公布的SARS病毒的一个毒株)被看作一个人(a single human being)的话,SARS相关冠状病毒就是智人(Homo sapiens)这一物种。论文提出,新型冠状病毒和SARS病毒是姊妹病毒,二者是平行关系。

新冠病毒命名含有SARS 石正丽、高福发文反对

论文做出的类比。

那么二者关系有多近呢?根据论文给出的冠状病毒谱树,二者的关系平行但很近。

新冠病毒命名含有SARS 石正丽、高福发文反对

SARS相关冠状病毒图谱。

新冠病毒命名含有SARS 石正丽、高福发文反对

Beta冠状病毒属图谱。

从图谱上看,SARS-CoV PC4-227毒株与SARS的关系最近,记者查到了2005年发表于美国期刊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上的一篇论文《Cross-host evolution of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in palm civet and human》,文中提到了这是一种从果子狸身上提取的病毒毒株。

释疑三

为何命名为SARS-CoV-2?

冠状病毒研究小组的论文提出,从分类学上讲,新型冠状病毒仅仅是SARS相关冠状病毒中的一种病毒。冠状病毒研究小组认为,这和21世纪以来发生在人类身上的两种人畜共患的冠状病毒SRAS病毒和MERS病毒不同,当时这两个病毒是新发现的,与原先发现的冠状病毒都不同。

不过论文也提出,SARS相关冠状病毒的名称都带有SARS,并不是将这些病毒与人类的特定疾病(比如SARS)联系起来。只是根据该物种中病毒命名的惯例和在物种树中的相对关系,将新冠病毒命名为SARS-CoV-2。

论文还解释了怎样可以算作“新”病毒。

论文作者认为,此前新型冠状病毒之所以命名为“新型”,可能是指这个疾病是新出现的,或者这个病毒与之前所有病毒的基因组并不完全匹配。但是,病毒学家一致认为,疾病和宿主范围都不能完全定义病毒的“新”(或同一性),因为很少的基因组变化就可以减弱病毒或引起宿主转换。RNA 病毒很容易变异,严格来说,经过基因测序的每种病毒都可以看作“新”病毒,但这样就变得毫无标准。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病毒学家将两种具有不同但相似的基因组序列的病毒视为同一病毒的变体。在实践中,通过评估候选病毒与同一宿主的已知病毒或已建立的病毒单系群(通常称为基因型或进化枝)的相关程度来具体确定。

论文在结语中提到,从历史上看,公共卫生和基础研究一直专注于对人类致病的病毒的检测、遏制、治疗和分析,而很少涉及探索和界定其作为物种的遗传多样性和生物学特性。以此来看,SARS-CoV-2在2019年12月作为人类病原体的出现可能被认为完全独立于2002-2003年SARS-CoV的暴发。

虽然 SARS-CoV-2不是由 SARS-CoV进化而来,但是两种病毒对人类的感染都是由未知的外部因素促成的,这两种病毒在基因上是如此接近。如果这两种病毒与其他已知或未知的病毒一起,作为SARS相关冠状病毒的一部分进行研究,长期来看,人类对这些病原体的理解将显著提高。

释疑四

命名为SARS-CoV-2是否恰当?

新的病毒命名由谁来确定?病毒分类学国际委员会(ICTV)给媒体的回复称,命名病毒不需要官方批准。命名通常由病毒的发现者完成,但偶尔也会得到一个专家委员会的协助。只要科学界接受并使用这个名称,它就会成为事实上的标准。

病毒分类学国际委员会在其官网宣称,ICTV关注的是病毒分类群(即种、属、科等)的名称和命名,而不是病毒的通用名称或疾病名称。 对于一种新的病毒性疾病的暴发,要确定三个名称:疾病,病毒和物种。ICTV只负责确定其物种,世界卫生组织(WHO)负责疾病的命名,病毒学家负责病毒的命名。

但ICTV同时表示,ICTV冠状病毒研究小组是这类病毒的专家,也为病毒命名贡献了他们的专业知识。记者发现,冠状病毒研究小组这篇命名论文署名的17个人中,大部分就职于欧美的大学和研究机构,只有一人来自香港大学。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和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各自单独命名,疾病命名为COVID-19,但病毒名称为SARS-CoV-2,很难看出关联关系。作为感染了几万人的病毒,这种病毒和疾病分开的命名已经有学者提出质疑,并提出了多种命名建议。

石正丽和姜世勃此前的建议是病毒命名为“传染性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Transmissibl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TARS-CoV)”,疾病命名为传染性急性呼吸综合征(TARS)。与之前的SARS-CoV和MERS-CoV相对应。

一名生物研究学者告诉记者,新冠肺炎病毒和SARS病毒没有进化上的直接关系,并且与SARS的临床症状有明显区别,现阶段的治疗手段下治愈率显著高于SARS。但是也不能忽视的是作为一种新发现的病毒,其基因组序列与SARS具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因此之前防治SRAS的宝贵经验仍然能够部分被借鉴。

他认为,学术上SARS-CoV-2的命名可以方便研究新冠病毒和SARS病毒之间的类似性,指导未来类似病毒的干预,但是却不能指导这次疫情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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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文学城 查看原文 倍可亲原文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20/02/20/9152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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