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在寅头号承诺兑现 韩国检方时隔65年迎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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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日,韩国国会议长宣布法案通过(纽西斯通讯社)

  海外网1月14日电 13日,韩国国会全体会议在最大在野党自由韩国党缺席的情况下,表决通过《刑事诉讼法修订案》和《检察厅法修订案》。根据新法案,今后检方对警方侦查活动的指挥权将被取消,两者之间的关系,时隔65年从上下级变为相互协作。

  韩联社称,韩国检察机关改革立法由此画上句号,总统文在寅的头号竞选纲领终于兑现。

  法案通过后,韩国执政党共同民主党对此表示欢迎。据《朝鲜日报》报道,当天,该党连夜举行庆祝宴会,50多名议员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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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国会全体会议现场(韩联社)

  根据韩国1954年制定的首部《刑事诉讼法》,韩国目前实行的是“检警一体化”原则,检察官领导警察,指挥侦查,其侦查权涉及到全部侦查领域,被称为“刑事犯罪侦查之王”。而且,检察官被赋予近乎独占的公诉权,可独立地行使检察权,个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并在起诉书上签署检察官个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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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总统文在寅(news 1)

  韩国检察机关权力过大,一直以来被诟病。文在寅从竞选时开始,就主张对检察机关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2019年12月30日,韩国检察机关改革迈出重大一步,国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高层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法案》,允许成立独立的反腐部门。此举可以从制度上制衡垄断公诉权的检方。

  如今,检警侦查权调整法案也获得国会通过,检方对警方侦查活动的指挥权将被取消,警察则被赋予初步侦查权和阶段性结案权,案件侦办自由裁量权将大幅提升。

  今后,检方立案范围仅限于贪腐、经济、公职、选举、军工、巨灾等总统令规定的重要犯罪、警察公务员犯罪和司法警察移送的相关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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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总长尹锡悦(韩联社)

  在向警方分权的同时,检方对警方办案的司法管制机制也得到加强。检方继续保有公诉权,并有权要求警方补查。检方还有权在发现警方违法滥权侵犯人权时要求移送检方,责令改正,要求处罚。韩国执政党还计划继续推进警察、法院等司法改革立法。

  韩联社称,随着《关于设立高层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法案》和设立调整检警侦查权的法案在国会通过,文在寅政府的检察改革两架马车的立法工作全部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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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倍可亲 查看原文
http://www.backchina.com/news/2020/01/14/666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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