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母亲谈为儿申诉9年:靠打临时工度日赚钱

南方都市报 0

  入狱13年后,现年30岁的张志超再审被宣判无罪。

  1月13日9时许,山东省高级法院在淄博中院第一审判法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进行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王广超无罪。当天9时35分,身穿黑色外套的张志超在宣判后,被一头银发的母亲马玉萍拉着向该案4位辩护律师下跪致谢,再度引发关注。

  对于上述举动,13日傍晚,马玉萍告诉南都记者,申诉这几年她主要靠打临时工度日,日子比较艰难,“发工资了一有点钱,我就去法院跑一趟,一年也就打工三、四个月,其他时间都在跑(案子)的事。”马玉萍表示,多位辩护律师在其上诉期间给予过帮助,“我就是一个普通人,他们一直免费在代理这个案子,让我相信正义。甚至我要去申诉期间,他们资助过我生活费、车费,一直支持我去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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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3日,宣判后,张志超(右2)与辩护律师拿着无罪判决书在法院门口合影。

  坚持为儿申诉9年,靠打零工艰难度日

  1月13日下午,宣判结束后,痛哭的马玉萍与儿子张志超相互揽着走出淄博中院。因为心情激动,马玉萍一度感到身体不舒服,回到宾馆休息。

  儿子被宣告无罪这一天,马玉萍等待了53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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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超和母亲马玉萍。

  对于向律师下跪致谢的举动,13日傍晚,马玉萍告诉南都记者,这一举动并不突然,“我非常感谢李律师、王律师等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真的,内心感激没法表达,我就是一个普通人,他们一直免费在代理这个案子,让我相信有正义存在。甚至我要去申诉期间,他们还资助过我生活费、车费,一直支持我去做这件事。”

  回忆起张志超刚入狱时的状态,马玉萍表示,“他那时候非常绝望,总想着自杀。”转折发生在2011年,张志超向母亲提出要求上诉。据央视新闻报道,张志超表示曾遭遇刑讯逼供。

  马玉萍对儿子开口说被冤枉的场景同样记忆深刻,“那天是会见日,我去见他。会见时间快结束的时候,他告诉我‘妈妈这件事情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你给我请律师,我再也不能背这个黑锅了。’我就开始为他请律师,一直忙这个事情。”

  从2011年至今,马玉萍辗转多地,先后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相继提起申诉,但遭到驳回。2014年,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对此案不予提起抗诉。2015年,在媒体报道此案引发关注后,同年10月,山东省检察院对张志超案立案复查。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院再审张志超案。

  在张志超服刑期间,其父亲、爷爷奶奶和姥姥相继离世。马玉萍告诉南都记者,为儿子申诉这几年她主要靠打临时工度日,日子比较艰难,“发工资了一有点钱,我就去法院跑一趟,一年也就打工三、四个月,其他时间都在为(案子)的事奔波。”

  “希望能看到儿子结婚成家”

  1月13日9时许,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判决据以认定张志超、王广超犯罪事实的主要依据是两名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以及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认定张志超实施强奸并致死高某,侮辱高某尸体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故原审认定张志超犯强奸罪、王广超犯包庇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张志超、王广超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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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发现场。

  宣判后,审判长当庭告知张志超、王广超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决的原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对于是否向作出生效裁决的原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张志超的辩护律师王殿学表示“我们还在商议中。”

  此时距离案发已整整14年,从法庭走出的张志超,面容变得瘦削,依稀还能看到当年16岁少年的影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张志超表示“感觉头一次出来看到这个天,觉得天好大”。而在同案人王广超记忆中,曾经的张志超,1米85的个头,人胖胖的爱笑。

  就在等待终审宣判前,马玉萍带了保暖的内衣,“我想让儿子穿着新衣服,回家。”此前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儿子被宣告无罪后,希望能看到儿子结婚成家那天。

  1月13日傍晚,淄博下起了小雪。从淄博回到张志超在临沭县家中,这段路程约280公里。马玉萍告诉南都记者,家人现在还在宾馆,“明天就准备启程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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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倍可亲 查看原文
http://www.backchina.com/news/2020/01/14/666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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