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后改判无罪 张志超:准备学技术撑起这个家(图)

新京报/南方都市报 0

今日(1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张志超被判无罪,其同案王广超也被宣告无罪。

2005年,当时正读高一的张志超被抓,被认定为一起校园性侵杀人案的凶手,后被判处无期徒刑。从被抓到今日终获无罪,张志超等了15年。

今日下午,刚刚被宣告无罪的张志超接受了新京报的专访。他最感谢母亲这些年来的支持,准备学些技术,撑起这个家。



宣判后,张志超与几位律师拿着无罪判决在法院门口合影。 受访者供图


申诉中四位亲人相继去世

新京报:无罪的结果之前有所预料吗?

张志超:之前已经想到了。

新京报:听说你在(宣判)现场不太舒服,还有120到场?

张志超:虽然预料到了,但听到结果,我还是很激动,所以感觉有些晕,现在没事情了。

新京报:对于能够申诉成功,你最想感谢谁?

张志超:我最想感谢我母亲,她每个月都奔波几百公里来看我,有时候是从苏州的姐姐家来。我还要感谢律师和媒体朋友,没有他们的帮助,案件就不会平反。

新京报:当年一审后,为什么没有上诉?

张志超:当年不敢,彻底绝望了,觉得都一样。后来长大一些,也自己学习了法律知识,知道了没有上诉还可以申诉,也看到了一些公平正义的事情,就决定申诉。

新京报:听说在你申诉期间,你有四位家人相继去世了?

张志超:是的,爷爷、奶奶、姥姥和父亲。我出事之后,父母离婚了,我再也没见过我父亲,但通过电话,他说他相信我是清白的。

新京报:对于这个案件,你现在心里可以释然了吗?


张志超:我母亲跟我说过,如果一个人伤害你10年,那这个伤害就是10年,但你要是一直记着,这个伤害就是一辈子,我现在决定放下了。

回家后准备先给长辈上坟

新京报:现在在外面,现在是什么感觉?

张志超:和以前的世界太不一样了!我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全是车、路那么宽、别人用的手机我都看不懂,到了宾馆,我不会开灯、不会烧水,好多东西都不会用。

新京报:当年案发前你是班长,如今还打算继续学习吗?

张志超:上学可能不会了。会学一些生存的技术,毕竟年纪大了,母亲也老了,我要撑起这个家。

新京报:回家后打算最先做什么?

张志超:先回家给几个长辈上坟,告诉他们,你的孩子没有犯罪。

张志超母亲谈为儿申诉9年:靠打零工度日,向律师下跪感谢帮助

入狱13年后,现年30岁的张志超再审被宣判无罪。

1月13日9时许,山东省高级法院在淄博中院第一审判法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进行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王广超无罪。当天9时35分,身穿黑色外套的张志超在宣判后,被一头银发的母亲马玉萍拉着向该案4位辩护律师下跪致谢,再度引发关注。

对于上述举动,13日傍晚,马玉萍告诉南都记者,申诉这几年她主要靠打临时工度日,日子比较艰难,“发工资了一有点钱,我就去法院跑一趟,一年也就打工三、四个月,其他时间都在跑(案子)的事。”马玉萍表示,多位辩护律师在其上诉期间给予过帮助,“我就是一个普通人,他们一直免费在代理这个案子,让我相信正义。甚至我要去申诉期间,他们资助过我生活费、车费,一直支持我去做这件事。”



1月13日,宣判后,张志超(右2)与辩护律师拿着无罪判决书在法院门口合影。

坚持为儿申诉9年,靠打零工艰难度日

1月13日下午,宣判结束后,痛哭的马玉萍与儿子张志超相互揽着走出淄博中院。因为心情激动,马玉萍一度感到身体不舒服,回到宾馆休息。

儿子被宣告无罪这一天,马玉萍等待了5330天。



张志超和母亲马玉萍。


对于向律师下跪致谢的举动,13日傍晚,马玉萍告诉南都记者,这一举动并不突然,“我非常感谢李律师、王律师等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真的,内心感激没法表达,我就是一个普通人,他们一直免费在代理这个案子,让我相信有正义存在。甚至我要去申诉期间,他们还资助过我生活费、车费,一直支持我去做这件事。”

回忆起张志超刚入狱时的状态,马玉萍表示,“他那时候非常绝望,总想着自杀。”转折发生在2011年,张志超向母亲提出要求上诉。据央视新闻报道,张志超表示曾遭遇刑讯逼供。

马玉萍对儿子开口说被冤枉的场景同样记忆深刻,“那天是会见日,我去见他。会见时间快结束的时候,他告诉我‘妈妈这件事情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你给我请律师,我再也不能背这个黑锅了。’我就开始为他请律师,一直忙这个事情。”

从2011年至今,马玉萍辗转多地,先后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相继提起申诉,但遭到驳回。2014年,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对此案不予提起抗诉。2015年,在媒体报道此案引发关注后,同年10月,山东省检察院对张志超案立案复查。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院再审张志超案。

在张志超服刑期间,其父亲、爷爷奶奶和姥姥相继离世。马玉萍告诉南都记者,为儿子申诉这几年她主要靠打临时工度日,日子比较艰难,“发工资了一有点钱,我就去法院跑一趟,一年也就打工三、四个月,其他时间都在为(案子)的事奔波。”

“希望能看到儿子结婚成家”

1月13日9时许,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判决据以认定张志超、王广超犯罪事实的主要依据是两名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以及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认定张志超实施强奸并致死高某,侮辱高某尸体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故原审认定张志超犯强奸罪、王广超犯包庇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张志超、王广超有罪。



案发现场。


宣判后,审判长当庭告知张志超、王广超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决的原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对于是否向作出生效裁决的原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张志超的辩护律师王殿学表示“我们还在商议中。”

此时距离案发已整整14年,从法庭走出的张志超,面容变得瘦削,依稀还能看到当年16岁少年的影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张志超表示“感觉头一次出来看到这个天,觉得天好大”。而在同案人王广超记忆中,曾经的张志超,1米85的个头,人胖胖的爱笑。

就在等待终审宣判前,马玉萍带了保暖的内衣,“我想让儿子穿着新衣服,回家。”此前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儿子被宣告无罪后,希望能看到儿子结婚成家那天。

1月13日傍晚,淄博下起了小雪。从淄博回到张志超在临沭县家中,这段路程约280公里。马玉萍告诉南都记者,家人现在还在宾馆,“明天就准备启程回家。”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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